岳西县医院肺功能检查仪设备采购及安装询价采购函
项目编号:YXHC2017-11- 03(01)
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岳西县医院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一批货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7年
11月24日下午15:00时前,向本公司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可以是邮寄)
2、供应商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制造商的授权书。
若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制造商或省级以上代理商的授权书。
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谈判。供应商最终谈判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4、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岳西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的所有采购活动。
5、交货期: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日起算7日内交货(交货地点:岳西县医院)。
6、付款方式:本项目不预付项目款,在机器到达发包方后验收后付款70%,投入使用三个月付至95%,免费保期满后付清质保金。